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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车叠罗汉被查 7座车挤18人变"人肉罐头"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9日 贵阳刑事律师  

超员车叠罗汉被查

2月4日,广西,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江州大队于南友高速公路渠旧收费站、南友高速公路崇左服务区查处2起微型面包车严重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1时许,该大队民警巡逻至渠旧收费站时,发现一辆微型面包车缓慢驶入收费站,似乎满载重物,从远处望去隐约可见车内坐满了人,民警见状当即将车辆拦停检查。当民警打开车门往车内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车内“叠罗汉”似的塞满了人,并且除了驾驶室的座位外,其余的座位均被拆除,民警立即让车内的乘客一一下车。经仔细清点,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8人,属于严重超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车辆超员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成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要严禁客车、校车超员。客车、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下的,处300元罚款,记6分;超过额定成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1500元罚款,记12分。严禁客车、校车超速行驶。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酒后驾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并处500元罚款,记12分;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下乘客、占用超车道和应急车道。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的,对驾驶员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在高速公路上长时间占用超车道、应急车道的,处200元罚款。

上述客车涉嫌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交巡民警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扣除6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