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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招标办原副主任因犯受贿罪被判11年半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8日 贵阳刑事律师  

  正义网安徽12月13日电(吴贻伙 通讯员朱付丽)经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淮南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江淮生因犯受贿罪,于12月8日被潘集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据了解,今年59岁的江淮生在主持淮南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下称“淮南市招标办”)工作近八年的时间里,俨然成了工程承包商和监理公司的“座上宾”。法院一审经审理认定,2005年4月至2010年,江淮生利用担任淮南市招标办副主任的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为竞标单位承揽建筑工程提供帮助,先后收受12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14万余元。

  法院一审查明,2006年,淮南市八公山区锦绣康城工程招标,湖北天龙建筑安装公司中标,为了感谢江淮生的帮忙,该公司董事长姚某先后4次共送给江淮生50万元人民币,其中两次“出手”都是20万元。2008年,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工程装饰工程经江淮生的帮忙,没有进行招投标,为了表示感谢,该项目负责人郑某一次送给江淮生20万元人民币。2010年,中国移动生产楼工程招投标,挂靠武汉第三建筑安装公司的经理徐某想干该工程,便找江淮生帮忙,先后两次共送给江淮生38万元人民币。

  不仅是工程承包商,有关监理公司也对江淮生“趋之若鹜”。2010年,安徽省监理公司淮南分公司承接了山南新区道路监理工程,为感谢江淮生的帮忙,该公司经理庞某在一年的时间里,就3次共送给江淮生33万元人民币。此外,从2005年开始,合肥南巽监理公司淮南分公司承接了淮南市多个小区、大楼和道路工程,江淮生由此累计收受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5万元。

  江淮生涉嫌受贿一案经淮南市检察院指定,潘集区检察院于今年4月19日予以立案侦查。这也是该院今年所查处的涉案数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