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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军事顾问遭袭击 参加恐怖组织与实施恐怖活动数罪并罚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2日 贵阳刑事律师  

俄军事顾问遭袭击

据俄国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消息称,该事件发生于今年2月16日。当时俄军事顾问所乘汽车正与叙利亚军方车队一起从叙利亚提亚斯开往霍姆斯。在行进途中,载有俄军事顾问的汽车遭遇无线电遥控地雷的袭击,致使俄军事顾问中4人死亡,2人受伤。

消息称,事发后受伤人员接受了俄军医紧急抢救。据俄媒体援引当地消息人士话称,目前两名伤者伤情严重。据叙利亚当地电视台报道称,地雷袭击造成了5名俄方人员死亡。

网络配图

俄罗斯自2015年9月开始对叙利亚境内的恐怖分子实施空中打击。据俄国防部确认,至2016年底俄军在叙利亚已有12人阵亡。(新闻来源:北晚新视觉)

参加恐怖组织与实施恐怖活动数罪并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二款是关于参加恐怖组织又进行恐怖活动的处罚规定。本款根据实际情况和国际反恐怖活动的经验,特别列举了恐怖组织中经常从事的几种犯罪活动,如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这些犯罪活动都是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予以严惩。根据本条规定,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实施数罪并罚。即以本罪与所犯其他暴力性犯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我国一直以来坚定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打击恐怖主义,刑法对于组织、参与恐怖活动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刑法修正案》(九)中,更是进一步将五种恐怖相关活动列入刑事追责范围,加大了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