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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拘传到庭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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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拘传到庭的规定
拘传是指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在其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到庭时,人民法院对其依法采取措施强制其到庭。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事实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事实的被告,指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和明辨是非责任,如追索抚恤金和劳动报酬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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