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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准军事化管理卖淫女 客人若投诉将扣钱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5日 贵阳刑事律师  
       宜兴警方历时3个多月,近日成功摧毁了一个特大组织卖淫团伙,先后抓获陈某、谷某等组织卖淫犯罪嫌疑人、卖淫、涉娼人员近百名。让人震惊的是,涉嫌此案的10名“卖淫女”中最小的只有16岁。

  
      去年9月的一天晚上,宜兴警方对辖区内的一家酒店进行例行检查。一间客房门敲了半天才迟迟打开,屋内3名青年男子和1名中学生模样的女孩,局促地挨在床边,慌乱无措,一个用于吸食冰毒的工具——冰壶倒在床边。

      经审查,3名青年男子交代称,“东西”都是这个叫小芳的女孩提供的。警方调查发现,小芳虽然是本地人,却和几名辍学少女合住在宜兴一名谷姓女子家中。警方循线追踪,发现谷某和老公陈某经常晚上开车送这些女孩出门,半夜三更又拉着女孩回来。经过侦查警方发现,原来谷某、陈某等人组织了一个卖淫团伙,为他人提供性服务。经过3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布控,宜兴警方先后在宜兴以及外县市的滨海等地抓获卖淫女10人,抓获涉嫌介绍和涉嫌嫖娼的嫌疑人员100余名。让人震惊的是,涉嫌此案的10名“卖淫女”中最小的只有16岁。

  
      据交代,陈某夫妇组织的这个卖淫团伙,由老婆谷某负责接洽“业务”,对外介绍这些女孩是“学生妹”。平时有生意时,除非客户指定对象,谷某总是带大家去,任客人挑选,选中的就留下。完事后,接走。如果遇到包夜,就让被挑中的第二天自己打车回家,车费叫“客人”付。“学生妹”除了来例假,基本每天都要接客,平均一天“服务”2至3人。“业务”大部分是在宜兴,偶尔也会被“客人”带去外地。卖淫的钱,谷某和“学生妹”按4、6分成,一般不包夜的价格是三四百元,给“学生妹”二三百,包夜价格则翻倍。

      为了控制这些“学生妹”,谷某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对“学生妹”准军事化管理:谷某主动向她们提供免费吃住的场所,没有业务时“学生妹”不许随便外出。出台时不准带手机,不准与客人直接联系,客人要号码也只能告诉谷某的号码。对外,都用化名,如莱莱、晶晶、惠惠。每次卖淫的钱,由谷某和“客户”结账。“学生妹”在客人面前必须言听计从,不可得罪客人。如果有人违反规定,或遇到客人投诉、要求换人的,卖淫的钱就要被扣掉。

      为了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获取更多的“利润”,谷某还对卖淫组织进行产业化管理,通过qq、论坛等多种途径发布招嫖信息,利用网络聊天的方式与嫖客谈妥条件,然后由陈某开车送“学生妹”到约定地点进行非法性交易;为了满足嫖客的尝鲜心理,谷某还利用网络招募少女卖淫、动员手下的“学生妹”拉熟人加入,想方设法地不断更新“货源”;只要来了新人,谷某就用手机将照片发给老客户“先睹为快”;谷某还给“客户”们建档、分类管理,便于投其所好、开展“业务”;谷某甚至还在一些酒店工作人员(如门口的保安)中物色“皮条客”,一旦介绍成功,即提成奖励。